【专家说】张友军:设施农业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种植
  
2022-06-20 20:49:31
[ 导读 ] 设施农业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本期专家:张友军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日前,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组织召开了“大食物观”学术研讨会,会上,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张友军做了“关于高质量发展设施农业”的报告。

他认为,设施农业(种植业)是利用工业化生产理念和工程技术手段,为作物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目标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其发展程度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国设施农业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花卉和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其中设施蔬菜占比全国设施总面积的81%。当前我国设施农业大而不强,生产水平不高,亟待提质增效。加强设施农业科技创新、补齐产业短板、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是保障我国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

发展设施农业的必要性

设施农业是“国之大者”,“要树立大食物观,要向设施农业要食物”。2021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202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加快设施农业发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列入了政府工作任务,并提出明确要求。

发展设施农业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举措。与露地种植相比,设施蔬菜种植受天气变化影响小,土地利用率、产出率高,综合生产能力更强。设施种植栽培模式多样、蔬菜种类丰富,塑料大棚实现了蔬菜的春提前、秋延后供应,日光温室解决了北方冬季蔬菜生产供应难题,遮阳网室增加了南方夏秋蔬菜产量和特色品种,共同促进了蔬菜等产品的周年均衡供应。

发展设施农业是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缓解粮菜争地矛盾的重要途径。现代设施种植通过品种改良、基质调配、环境调控、肥水一体化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充分利用光温资源,统筹棚内肥水管理,重构作物生长环境,既能高效利用耕地资源,又可以在戈壁、荒漠、滩涂、盐碱地等不适合大田作物生长的非耕地发展,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农业对耕地和水资源的高度依赖,实现“不与粮争地、不与粮争水”,是缓解粮菜争地矛盾的关键抓手。

发展设施农业是解决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设施农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全国直接从事设施生产以及上下游的农资供应、生产、销售等从业人员超过8000万人,是吸纳城乡就业的重要产业。设施蔬菜周年生产周年用工,将过去的“冬闲”变成了“冬忙”,提高了劳动力使用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设施农业发展迅速,生产规模稳步扩大,区域布局日渐优化,节能节本特点突出,机械装备逐步应用。具体表现为:一是生产规模稳步扩大,基本满足了周年供应需求。我国设施面积4270多万亩,占世界设施总面积的80%以上,其中设施蔬菜占设施农业的81%。设施生产与露地生产结合,配合市场配置和运输流通体系,基本满足了我国蔬菜周年供应。二是布局逐步优化,基本实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市场供应半径等条件,我国逐步形成了黄淮海及环渤海、长江中下游、西北、东北、华南地区5大设施蔬菜优势产区。三是节能节本,走中国特色设施农业发展道路。我国设施类型多种多样,以投资较少、节能节本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中小拱棚为主,其中日光温室为我国独创,可在最低温度-28℃的地区(北纬43.5度)不加温进行果菜越冬栽培,为世界农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样板”。四是机械装备逐步应用,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我国设施蔬菜机械化水平达到38%,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部分现代化温室中也有所应用,设施装备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稳步提升。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我国设施农业发展

对于如何支撑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张友军提出以下建议:

科学规划引导,着力优化设施蔬菜布局。制定现代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设施蔬菜生产区域布局,科学确定适宜的设施类型与结构,大力推广标准化设施,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相匹配的布局。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设立现代设施蔬菜产能提升专项。发挥政府作用,加强规划指导、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导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设施农业聚集。设立现代设施蔬菜产能提升专项,支持老旧设施改造、非耕地利用和设施类型调整,提升设施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建议建立国家设施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设立设施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强化设施结构、专用品种、农机装备、绿色标准化生产等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突破高产、优质、高效的制约瓶颈。

设立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建设专项。目前设施蔬菜生产集约化育苗率为60%,供苗量缺口约550~600亿株。按照每5万亩配置一个年育苗能力1亿株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全国共建设600个集约化育苗中心,实现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全覆盖。

明确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用地政策。鼓励在戈壁、滩涂、盐碱、坡地等非耕地上新建设施,简化环评手续,予以备案登记。对符合建设比例的分拣、包装、预冷等附属设施,予以备案登记。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设施蔬菜适度集约化规模经营,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扶持发展一批设施蔬菜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统一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土地耕整、统一病虫防控、统一商品化处理。

延长产业链条,着力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在设施蔬菜集中产区,支持建设田头预冷、分级包装、贮运保鲜等设施,降低腐损比例,提高产品档次,推动净菜上市,发展鲜切菜、预制菜。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设施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塑造品牌核心价值,积极搭建品牌产品销售推介平台,扩大品牌知名度。

加大设施蔬菜金融支持。设立设施蔬菜专项贷款,对权属清晰的温室大棚设施装备开展抵押贷款。完善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险保额、扩大保险规模。

来源:科普中国智惠农民    记者:宋雅娟、武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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