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远 唐文苏: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的演变过程、实施效果与调整优化

种植2025-10-31

[ 导读 ] 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的演变过程、实施效果与调整优化。

摘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经历了从增产导向到绿色发展的深刻转型,亟须构建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振兴的政策体系。本文基于“两山”理念,比较国内外生态农业的概念、内涵及特征,系统梳理中国生态农业政策演进的脉络与实践路径。研究表明,中国生态农业政策历经理念形成、体系构建与高质量发展三个阶段,逐步形成目标任务、治理模式、政策工具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政策实施通过投入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生产模式生态化等系统性举措,显著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提升了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并增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然而,目前中国生态农业仍面临技术创新转化不足、市场机制不完善及生态补偿体系缺失等挑战。为此,需要持续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健全市场化机制推动全产业链价值重构,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强化长效监管能力,培育多元主体激发内生发展动能,优化制度供给构建系统化政策框架。

关键词:“两山”理念;生态农业;政策演变;调整优化

01

引言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简称“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两山”理念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刻重塑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底层逻辑。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2024年农业生产仍占全球70%的淡水资源消耗和30%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压力剧增的背景下,中国推进生态农业转型的需求更为迫切。在“两山”理念的指引下,围绕生态农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了生态农业的持续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中国自然资源发展报告(2023年)》,全国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农场400余家,认证绿色食品企业超2.3万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3%,标志着生态农业逐步从理念倡导迈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总结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的演进过程和实践经验,对推进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生态农业成为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路径,学界围绕其理论构建、技术体系及政策机制展开了广泛探讨。在理论构建方面,研究范式经历了从生态经济系统论向空间治理范式的跨越式发展。早期学者提出生态农业应实现“生态学原理与经济学原理”的系统耦合,为农业生态化转型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两山”理念的深化,其蕴含的生态价值转化思想深刻影响了生态农业的理论构架方向,逯浩等构建了“生态空间正义”分析框架,强调通过生态资源资本化实现环境正义与经济效率的协同,揭示了生态空间重构对城乡融合发展的驱动机制。包晓斌和朱小云则创新性地提出生态资源确权、产品定价、市场交易与制度保障的系统路径。在技术体系方面,学者们探讨了生态农业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研究不仅着重关注了生态农业中科技创新及现代科技的应用情况,以及生态农业技术如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减少资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更聚焦于生态农业技术体系的完善和推广,探讨了如何通过技术培训、政策扶持等方式,推动生态农业技术的普及和升级。在政策机制方面,学者们对生态农业政策的演进和实施效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相关研究回顾了国外生态农业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国内政策从早期的试点示范到现在的全面推进,梳理了政策目标和工具激励方式的变迁等。

综合来看,已有研究为理解生态农业政策演进逻辑提供了多维视角,然而关于如何系统解构“两山”理念从价值主张向具体政策实践转化的内在机制需深入探讨,现有研究对此聚焦仍显不足。“两山”理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其包含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辩证关系,为生态农业政策发展提供了全新的价值导向和行动逻辑,是理解当前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独特性和时代性的关键。基于此,本文以“两山”理念为理论指引,以生态农业政策实践为行动指南,在概括提炼生态农业概念、内涵及特征的基础上,回顾中国生态农业政策演进的历程,总结中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实践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挑战,以期为高质量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02

生态农业的概念、内涵及其特征

01、国内生态农业的概念、内涵及其特征

历经40余年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中国生态农业形成了兼具国际共识与本土特色的理论体系。“生态农业”的概念最早于1982年,由叶谦吉结合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科技提出;马世骏和李松华给出基本概念,即生态农业指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下,根据生态学原理,组织和开展农业生产的一类农业模式。1983—1987年,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在充分发挥传统农业优点的同时借助现代化科技成果,改造农业各部门,经由生态户、生态村、生态县三级试点,国内对“生态农业”的认知完成了从替代农业到复合系统的转变。至21世纪初,在循环经济理念推动下,资源闭环流动与能量梯级利用的理论框架逐步完善。与西方单纯追求“化学零投入”的有机农业不同,中国生态农业强调传统经验科学化、现代技术生态化的改良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两山”理念指引下,国内生态农业一方面保留了传统农业中废弃物循环利用、间作套种等可持续生产方式,另一方面运用系统学和生态学原理优化了农业结构,形成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的双向互构发展逻辑。

中国生态农业的内涵包含“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四个方面,核心在于通过多维度系统耦合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在系统结构层面,强调农、林、牧、副、渔多产业形成的复合循环系统;在价值实现层面,主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生态模式层面,形成以农业生态系统组分能流、物流连接为核心的循环模式;在技术利用层面,构建了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再利用的多级利用体系,显著提升了系统效能。

实践特征方面,中国生态农业呈现出鲜明的时空适应性。在空间维度,形成了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华北集约型循环农业、南方立体种养体系等典型区域性模式。截至2023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已达4 490,亩均收益达5 000元以上。在技术路径上,构建了个体尺度、种群尺度、群落尺度、生态系统尺度、区域尺度的“五级资源利用”体系。在组织形态上,发展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2022年,浙江安吉“两山”合作社通过碳汇交易,使村集体获得收益48.4万元。总体来看,中国生态农业强调投入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生产模式生态化等多个方面的延伸,通过技术革新持续释放农业生态系统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02、国际生态农业的概念。内涵及其特征

生态农业的概念由美国土壤学家William Albrecht于1970年首次提出;英国农学家Worthington对其内涵做了进一步发展,将其定义为“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避免对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产生长期重大负面影响的小型农业”。随着20世纪90年代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其内涵逐步突破传统农学范畴,拓展为整合生态系统管理、可持续生计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综合性发展范式。FAO2018年将其定义为“通过社会生态转型实现粮食主权的系统性变革”,强调通过重构农业系统内部要素的协同关系,实现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同步提升,同时确立了资源循环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协同增效、灾害韧性提升、文化传统延续、公平贸易保障等十大核心原则,标志着生态农业从单一生产模式向多维度社会创新实践的转变。

国际生态农业的内涵聚焦农业生产系统的生态化重构与社会创新。核心在于通过自然模仿与社会协同双轮驱动,形成兼顾生态保育和民生改善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在生态层面,强调通过物质闭环流动减少外部投入依赖;在社会层面,注重保障小农权益与文化多样性。相较于单一的环境目标导向,国际生态农业的内涵更突出农业生产、农业生态、农民生计三方面的耦合效应,既要求通过生物多样性保育增强农业系统韧性,又强调通过公平贸易机制实现价值再分配,形成具有包容性的生态农业框架。

实践特征方面,国际生态农业呈现多层次系统化创新格局。在技术路径上,以投入物减量化为核心的生态化改造贯穿全程,包括开发基于天敌昆虫的生物防控技术替代化学农药、推广精准灌溉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等;在资源利用层面,通过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构建闭环系统,如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炭改良土壤、建立沼气工程实现种养结合;针对面源污染治理,应用轮作休耕、生态缓冲带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在生产模式方面,通过认证体系标准化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如欧盟ECOCERT认证将土壤健康、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指标纳入考核,形成市场驱动下的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这些特征共同构成国际生态农业的发展,为全球农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参照。

综合国内外生态农业发展历程可见,中国生态农业以系统耦合为核心,通过产业融合与区域适应性创新,构建了包含产业增效、资源循环、生物互惠的生态农业体系;国际生态农业则深化了社会层面的变革,既强调模仿自然生态的物质循环,也注重贸易公平、文化多样性保障等社会正义目标。二者均聚焦于投入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生产模式改革。结合国内、国际生态农业的概念、内涵及特征,本文所提到的“生态农业”指以生态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通过系统耦合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范式。其内涵包括三个层面:①科学基础,依托农业生态学原理,重点研究生物与环境的物质能量流动规律。②技术体系,整合传统智慧与现代创新。③社会功能,超越单一生产目标,承担生态教育、文化传承等功能。其特征主要围绕农业领域的投入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生产模式生态化四个方面向纵深发展,构建生态农业系统。

03

中国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实践及其演变过程

中国生态农业政策体系的构建,紧密围绕农业生态系统物质能量流动的核心环节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关键挑战展开。农业投入物减量化聚焦源头控制,旨在降低不可持续的外部资源依赖与环境风险;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着力于末端循环,将传统污染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针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负外部性,强调系统防控与空间精准管控;农业生产模式生态化则是对农业系统整体进行结构性优化与功能升级,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增效。这四个方面相互关联、协同推进,共同构成了驱动中国生态农业从理念走向实践、从局部试点迈向系统变革的核心政策支柱,其演进历程深刻反映了国家应对资源环境约束、探索绿色转型道路的战略逻辑。

01、农业投入物减量化

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提升,农业投入物减量化政策经历了从局部技术推广到全链条系统治理的深刻转变,其核心目标在于降低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投入品的依赖与负面环境影响,驱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从2005起,中国农业投入物减量化政策经历了从局部技术推广到全链条系统治理的转变过程。中国围绕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物的减量增效,逐步构建了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政策激励与约束并行的制度体系。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强调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切实提高耕地质量。随着对农业污染源头认识的深化和“一控两减”目标的提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不仅标志着农业投入物减量化进入政策实践阶段,更体现了“两山”理念中保护“绿水青山”要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的核心要求。

2021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进入系统集成阶段,提出“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新方向。政策重心从单纯的投入品减量转向构建投入品优化、生产方式转型与产品价值提升的完整链条。这一转变更深层次地融入“两山”理念,不仅着眼于保护生态,更开始探索通过绿色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的协同路径。2022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推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将减量化与种养结合、品牌建设等环节有机衔接,形成了政策引导、技术集成、市场驱动的新型治理模式。

二十年来,农业投入物减量化方面的政策演变呈现从技术突破到标准规范再到系统重构的递进特征。早期政策以单一技术创新为主导,中期转向标准体系建设和主体能力培育,当前阶段则注重构建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绿色产业链。这种转变反映了“两山”理念指导政策制定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从要素管控向系统优化的思维跃升。

0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伴随规模化养殖和集约化种植快速发展,巨量农业废弃物的处置压力与环境风险日益凸显,促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政策经历了从被动治理污染到主动开发资源价值的根本性理念革新。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首次将秸秆、畜禽粪便纳入循环利用范畴,但早期政策侧重污染防控。至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养殖主体的污染处理责任。这一阶段政策工具以行政命令为主,尚未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2015年发布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通过设立“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推动废弃物利用从简单的无害化处理向资源化增值转变,标志着政策转向价值开发维度。早期政策主要着眼于解决秸秆焚烧、畜禽粪污直排等引发的突出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污染防控导向。这标志着政策导向开始践行“两山”理念,将废弃物视为潜在的“金山银山”,致力于变废为宝,实现生态保护与资源增值、“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赢。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初步确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体系。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在585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创新性地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农户参与的协同机制。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鼓励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畅通粪污还田渠道,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重达标排放向重全量利用转变。2024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市场化改革新阶段。

该领域政策演变的核心在于构建废弃物向再生产品转变,最后流入消费市场的价值链,通过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区域性交易平台等方式激活市场活力。如秸秆资源化领域形成“收储运体系+多元化利用”模式,将传统废弃物转化为生物质能源、环保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治理逻辑从被动应对环境问题转向主动挖掘经济价值,政策工具从行政规制拓展到市场激励,主体关系从政府单边管理转向多元利益共享。这种政策转型正是“两山”理念在时间层面的体现,推动了废弃物从单纯的环境治理对象向具有市场价值资源属性的转化,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0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复杂性和难监测性等特点,其治理政策也相应地呈现出“由点及面、分区施策”,从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管控的特征。2006年《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首次将面源污染纳入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关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土壤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领域,但初期以分散式示范工程为主,缺乏整体性规划。2015年《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标志着治理进入系统化阶段。这一目标的设定,根本目的在于守护水域和土壤环境,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是落实“两山”理念中生态优先原则的关键举措。

2018年启动的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体现空间治理思维的突破。针对长江、黄河流域的特殊生态地位,采用分区管控、精准施策、动态监测的治理模式。针对洱海流域实施的“三禁四推”制度,将行政禁令与技术推广相结合,构建了源头防控、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的全链条管控体系。2021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首次引入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原则,破解了传统治理中责任界定模糊的难题。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入是“两山”理念中“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具体应用,旨在通过经济手段调节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长效保护动力。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的演变呈现了“点线面”的扩展路径,即点状突破、线性延伸、面域统筹,治理范围从单个项目试点扩展到流域系统,治理手段从工程措施升级为制度创新,治理主体从政府部门延伸到市场主体。这种演变反映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两山”理念引领下,生态文明建设从局部改善到整体提升的逻辑深化。

04、农业生产模式生态化

推动农业生产模式向生态化转型是生态农业发展的核心载体,相关政策实践经历了农业功能拓展、生产系统重构、生态价值实现的三重跃迁。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强调农业的生态功能,推动生态农业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态服务延伸。这一阶段主要通过技术嵌入提升系统效率,如推广林下经济、稻渔共生等立体种养模式,但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2017年《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强调通过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试点先行区,着力构建包含空间布局优化、资源循环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要素的复合系统,标志着制度重构阶段的开启,政策重心转向通过重构农业生产系统,夯实“绿水青山”,并将其作为发掘“金山银山”的核心基础。

随着绿色消费市场崛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深化以及数字技术赋能,政策向精准化与市场化并重升级。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生态农业纳入法律框架,2022年《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提升社会参与度,

推动生态农场建设政策从局部试验向全域推广。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了智慧农业创新发展和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有助于推动生态农业向价值链整合阶段演进。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通过品牌溢价、生态产品认证、可追溯体系等工具,实现优质生态农产品的价值兑现,是“两山”理念转化通道在农业领域的具体构建。早期注重生产技术的生态化改良,中期转向农业生产系统的整体重构,现阶段聚焦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这种演变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生态农业认知的不断深化,从技术层面的修补转向系统层面的再造。

综合来看, 2005年以来的中国生态农业政策演进呈现三大特征:在目标任务上,实现从“保供给”向“提质量、护生态、增效益”的多目标协同转变;在治理模式上,完成从政府单向管控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转型;在政策工具上,呈现从行政命令为主向“规制+激励+服务”组合工具升级的趋势。这些转变深刻反映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度融合,为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04

中国生态农业政策的实践成效及问题挑战

01、生态农业政策的实施成效

目前,国内生态农业政策体系已逐步完善,并在投入物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生产模式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从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来看,生态农业政策不仅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还为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中国方案。

4.1.1  农业投入物减量化成效显著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2023年,全国农药使用量、农用化肥施用量和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均呈现先增后降趋势(图1)。其中,自2015年国务院启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来,全国农药使用量从2015年的178.3万吨降至2023年的115.5万吨,农用化肥施用量从6 022.6万吨下降至5 021.7万吨,降幅分别达35.2%和16.6%,实现连续8年负增长。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从2015年的260.4万吨降至2023年的241.6万吨,降幅达7.2%。三大农药投入品使用量同步下降,有效缓解了农业面源污染压力,标志着中国农业生产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加速转变。

4.1.2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取得跨越式发展。如图2显示,2016—2024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从60%增至79.4%。8年间提升近20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和“以奖代补”机制的提出,有效推动了农牧结合设施升级和有机肥加工产业链延伸,标志着“变废为宝”的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日臻成熟。2014—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从78%增至88.1%,10年间突破10%增长台阶,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支持下,机械化粉碎还田、基料化能源化利用等多元技术路径的全面打通,特别是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的普及,使传统废弃物转化为提升土壤有机质的生态养分。在畜禽粪污与秸秆利用率跨越式提升的同时,农业包装废弃物与农膜回收处置率突破性增长。2023年全国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78.9%,2024年农膜回收处置率达80%。

4.1.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系统性突破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通过贯彻落实2015年印发的《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体系,统筹水资源管理、投入品控制与废弃物利用等治理措施,2020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至83.4%,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劣V类水占比下降到0.6%,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2022年,长江流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6%,比全国高近2个百分点。受益于2018年起实施的“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到2023年,长江干支流水质评价总体为优,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98.5%,干流已连续5年保持Ⅱ类水质。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十四五”期间,全国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在全国布设了4万多个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点,完成了14个省份132个县污染耕地的排查。实施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重金属排放监管,在23个省份划定210余个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整治完成2 300余个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支持地方实施400余个土壤污染源头防治项目,截至2023年,全国耕地的平均等级达到4.76,比10年前提高了0.35个等级,相当于每亩提升了35千克的粮食产能。实践表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重心已从末端应急治理向源头防控、过程阻断与系统修复相结合转变。

4.1.4  农业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依托生产模式生态化转型对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趋势总体向好。2022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数量达1 249头,比2017年增加237头。渔业资源同步提升,2023年长江干流监测点位单位捕捞量均值为2.1千克,比2022年上升16.7%;重要支流监测点位单位捕捞量均值为2.3千克,比2022年上升64.3%。农田生态涵养功能持续提升。自2014年启动农田生态系统构建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实施以来,在山东、湖北、陕西和天津等地建立了不同规模的生态田园示范区,形成多层级示范网络。截至2023年3月,山东建成粪肥就地还田示范区460万亩;湖北建成粪肥还田试点面积达388.6万亩,实现作物平均增产1.43%,节本增收4.63亿元。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启动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覆盖全国251个县,截至2022年10月,全国试点县累计还田固体粪肥、液体粪肥分别为1 550多万吨、3 120万米3。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双降双升”,累计减少化肥用量15.9万吨,同时增加土壤有机碳投入共280万吨,有效促进了农田土壤固碳增汇能力。

02、完善生态农业政策面临的问题挑战

尽管生态农业政策成效显著,但在推进过程中技术转化效率、市场机制构建及长效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深层次矛盾问题,制约着政策效果的进一步释放。

4.2.1  技术转化与推广瓶颈亟待突破

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生态农业依赖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但核心设备与材料仍受制于进口。国内现有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经销公司约为7 310家;专业型企业比例仅为22.5%,约为1 645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仅为6%,全国仅有439家。产业链完整、产品种类齐全的专业厂家不足1%,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在产品品质、工艺水平、生产装备、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差距较大,整体落后10~15年。市场销量中约有67%依赖进口,高端装备、仪器仪表、特种行业所需的高端产品约96%要依赖进口。智能配肥系统国产化率较低,全国有机肥设备企业超2 000家,但90%为年产值低于500万元的小微企业。高效发酵菌剂、除臭技术等核心专利被欧美企业垄断,国内设备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20%~30%,小型设备故障率超15%。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生态农业技术多停留于科研院所试验阶段,缺乏规模化应用场景。以秸秆基料化利用为例,2024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率分别为57.6%20.7%8.3%0.7%0.8%,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较低,多数仍以低效还田为主。

4.2.2  市场化机制与产业链整合滞后

资源化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不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仍依赖政府补贴,市场化收益机制尚未形成。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虽达79.4%,但有机肥企业普遍面临销售难、利润低的困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全国有机肥生产企业近12万家,但从市场份额看,以业内前列的梅花生物有机肥业务规模仅占全国市场规模的5.28%,阜丰集团业务规模份额占比为 4.40%,有机肥市场渗透率较低。产业链协同性不足。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与消费市场衔接不足,2024年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超8万个,但国内绿色农产品生产渗透率整体不超过5%,有机食品市场份额不足2%,且存在优质不优价现象,未能充分体现生态价值。

4.2.3  生态补偿与长效监管机制缺位

生态补偿标准与覆盖范围有限。从政策设计层面看,现行补偿政策多聚焦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等单一领域,对农业生态服务功能(如固碳增汇)的量化补偿尚未普及。2023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虽引入市场化机制,但试点区域仅覆盖长江经济带11省份,且补偿标准低于实际生态价值。在面源污染治理中,监测网络尚未覆盖山地丘陵、边缘耕地等生态脆弱区域缺乏动态监测网络,导致梯田撂荒等现象频发,现有的2.2万个土壤监测点仅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流域和管辖海域,2020年全国梯田撂荒率接近10%,其中,陕西、福建和广东的未耕种耕地占比均超过15%,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保障能力。

4.2.4  主体参与动力与能力失衡

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从技术采纳视角看,小农户对生态技术的应用普遍存在成本收益失衡问题。以有机肥生产为例,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调查,生产1个单位纯养分的有机肥需要的油气资源是化肥的2倍,需要的电量是化肥的17倍。据中国农业大学调查,目前中国80%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是实际产能不足5万吨的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槽式发酵工艺和反应器发酵工艺的不足3成,导致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市场竞争力持续弱化。在农膜回收领域,个体农户与企业均面临回收成本与处理费用倒挂的困境,小农户农膜亩均回收成本80元,企业处理1吨废弃地膜的成本接近2 000元,经济效益的缺失严重制约主体参与积极性。

05

调整完善生态农业发展政策的对策与建议

#01、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突破资源约束与技术瓶颈

针对生态农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与推广体系薄弱等问题,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全链条创新体系。聚焦智能传感、精准调控和数字农田等领域设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生物传感器、智能配肥装备等“卡脖子”技术,推动高校院所与装备制造企业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建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着力构建智能农机、生物制剂与农业大数据三类产学研平台,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专利授权等方式参与产业化应用。针对中低产田改造滞后问题,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数字农业结合,利用遥感监测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土壤肥力动态管理。同步推进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技术服务网络,培育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农技推广队伍,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技术转化。通过“理论培训+田间课堂”模式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技术应用能力,构建科研机构、推广部门与生产主体协同创新机制。

02、健全市场化机制推动全产业链价值重构

针对资源化产品价值实现困境及绿色农产品优质不优价等市场失灵问题,需践行“两山”理念中生态资源资本化路径,建立市场主导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品交易平台,探索碳排放权、有机肥使用配额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通过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培育有机肥生产龙头企业,推动装备升级与工艺革新,建立产品分级认证制度,引导上下游企业构建产业联盟。针对绿色农产品“优质不优价”问题,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品质追溯系统,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支持新型电商平台开辟绿色农产品专区。通过建立生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体验式营销等方式提升市场认知度,构建生产者与消费者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良性循环。

03、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强化长效监管能力

针对生态补偿标准偏低、覆盖窄及监管盲区等制度短板,要深化“两山”理念中“保护者受益”原则,提升生态保护政策效能需要构建多元化补偿机制。在现有补偿政策基础上拓展生态服务功能补偿范围,将耕地固碳、水土保持等新型生态产品价值纳入补偿体系,探索“纵向补偿+横向补偿相结合模式。建立动态化补偿标准调整机制,根据生态服务功能评估结果实施阶梯化补偿。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海陆空一体化监测网络,运用遥感技术实现面源污染实时监控。健全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制度,将梯田撂荒率、地膜回收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污染溯源管理,形成监测、预警、处置、追责的闭环监管链条。

04、培育多元主体激发内生发展动能

针对小农户技术采纳成本高及主体参与激励不足等矛盾,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机制,通过土地流转补贴、设施用地保障等政策扶持生态农场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建立差异化激励机制,对采用生态技术的经营主体实施生产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农业生态信用积分制度。加强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开发模块化培训课程,重点提升数字技术应用、绿色生产管理等核心能力。鼓励村集体组建生态农业合作社,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底收购、二次分红等方式增强参与积极性。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技术托管服务,降低小农户转型成本。

05、优化制度供给构建系统优化政策框架

针对政策碎片化、跨部门协调不足等系统性障碍,要立足“两山”理念制度化转化需求,强化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推进生态农业立法进程,明确各主体权责义务,将成熟实践上升为法律制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农业、环保、财政等部门政策资源,破解“多头管理”难题。完善绿色生产标准体系,制定覆盖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的全流程标准规范。建立政策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构建问题反馈和政策调整响应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生态农业发展专项基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农业治理规则制定,推动技术标准互认与经验共享。

来源:世界农业编辑部微信公号

文:宋洪远1 唐文苏2  

1 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

2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实验室

文载丨《世界农业202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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