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国家先给钱后建设的4类农业产业项目,最多补贴1个亿
乡村振兴
  
2021-03-19 07:02:07
[ 导读 ] 4类值得投资的农业项目。

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国家财政在农业产业上也增加补贴力度,今天就给大家分享4类农业投资项目,个个都是上千万、上亿的资金扶持。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要求突出其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等功能作用,打造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根据产业园相关因素,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的具有明确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去年,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进行专项扶持,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批准创建4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田园综合体项目

田园综合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财政部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这无疑是继发展特色小镇之后农村发展的又一“新蓝海”。

资金扶持额度

(1)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2)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目标是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并通过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农业部决定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先导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按照“一年有规划、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总体安排,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产业融合方式先进、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集群发展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形成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根据先导区发展规划,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加大对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其它涉农项目申报补贴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

(1)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2)资金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3)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其他等工程内容。

(2)支持对象: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农产品加工业相关补贴政策】

目前,农产品加工业正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部长说,农产品加工业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业!2018年发展农产品加工,可以申报的政策: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

(7)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项目范围:(一)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等。

(二)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

(三)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

项目支持:开发银行将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产品。

(8)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对粮食、果蔬、棉麻、油料等农作物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推动粮食作物饲料化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

申报主体: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饲草料加工企业。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支持。

项目要求:合作社成员户数50个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项目补贴:300-400万元。

信息来源:视习

综合整理:广西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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