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何申请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每个镇中央支持1000万
乡村振兴
  
2021-03-24 07:11:48
[ 导读 ] 如何申请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其申报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实施以乡镇为主体,以示范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整合各方力量,聚合各类资源,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支点。

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启动,分享一些申报要点供大家参考。

要点一:选产业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作为农业农村领域明确资金支持的竞争性项目(一定要注意这是竞争性项目),在县级层面来说,可选的产业可能不止1个,有些地方形成了2-3个支柱产业。我们要注意到,产业强镇项目不仅是在本省的某一类产业中竞争,更多的是要在大农业中去评审排名,还要关注到本省已经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所涉及的主导产业,以湖北为例,从2019年开始茶叶和休闲农业产业在省级层面已不列入支持范围。综上,县级层面所选的主导产业一定是列入支持范围且有区域特色、有发展基础、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县域主导产业,最好是确定一个主导产业,且主导产业能细分到某一类,比如红安县红苕产业、南漳县香菇产业、恩施市马铃薯产业。

要点二:选乡镇

农业产业强镇分为创建和实施两大阶段。从创建阶段来说,部分地方在做选择的时候存在一定误区,将产业大镇选出来申报,而所谓的“大”仅仅是在规模上有所体现,殊不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的创建在主导产业发展的多环节都有创建要求,要认真研究创建指南,可以说从科学规划,到良种繁育、绿色生产、精深加工、仓储流通、品牌培育、科技支撑、联农带农等领域都覆盖了,这就要求县级政府所选乡镇的主导产业发展一定是围绕着生产、加工、流通等多环节全产业链来发展,且产业链条长、产业价值高、产业融合比较好的乡镇作为首选,比如恩施市马铃薯产业的三岔镇。要坚决杜绝“人情项目”,否则就算在县级层面进行推荐,到市级、省级还是会被刷,白白浪费一机会。从后期实施来说,乡镇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主体,乡镇主体选得好不好直接决定项目的建设成败。县级政府要综合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来选,综合能力强的优先考虑,不仅能保证后续项目资金下达后尽快推进项目,建成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县域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还能在项目申报阶段积极协调沟通,保障项目的有效谋划。

要点三:选重点

农业产业强镇后续项目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围绕种(养)基地、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科技支撑、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全产业链环节进行统筹谋划,坚持“需要什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哪项弱补哪项”,重点在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上下功夫,不能面面俱到。在产业强镇申报条件中明确了主导产业资源丰富、基地建设优势明显、种养业技术先进等必要条件,所以项目建设中要将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扩大销售环节作为重点。

要点四:选主体

项目的建设要依托市场主体,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参与建设的市场主体不能一家独大,也不能多个主体撒胡椒面,建议遴选5-10家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满足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能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意向。所选主体要做到“产业确有需要、自筹资金有保障、建设积极、有联农带农的社会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要点五:分资金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中央支持资金1000万,结合要点三,要将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扩大销售环节作为重点支持,同时项目资金不能列支与产业发展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用于楼堂馆所和园林绿化,不能用于基本农田、追溯系统、农机补贴等普惠性政策支持项目,不能列支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招标、审计管理等经费。要合理利用中央项目资金,将其作为一个杠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同时要秉承高质量发展原则,不做低效重复建设。

要点六:做方案

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符合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实际,不能盲目的瞎编乱造,不能用“高标准就是高投入”的观念谋划项目建设。一般项目的申报时间在1个月左右,建议请专业的机构提前谋划、深入调研、摸清需求、做实方案,单个项目明确到具体建设单位、实施地点,测算出投资及奖补额度,保证项目落地。同时,方案的编写要围绕农业产业强镇申报的条件,将产业的发展优势和发展成效用简洁的语言和数据进行概况,避免出现题文不匹配、语句不通顺、亮点不突出等问题。

来源:湖北省农规院头条号

资料链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现就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政策任务资金,聚焦主导产业,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通过优化整合实施,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的影响力、带动力,将其打造成为推动农业产业振兴的标杆项目、核心抓手。

二、建设内容

各地应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培育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县域,以规模种养为基础,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创新科技集成和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要立足省域,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农业产业强镇要立足乡镇,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

三、申报条件

各地应按照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条件较好、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辐射带动受益面较广、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的原则,精心谋划做好项目设计和申报工作。鼓励各地申报以粮食、肉牛和种业为主导产业的项目。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相关要求执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相关要求执行。所选产业应是省级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宽至50亿元。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申报农业产业强镇,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相关要求执行。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每个县年度推荐农业产业强镇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列入推荐范围。项目所选产业应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四、资金支持

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三)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集中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亲自抓,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计划财务、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及相关业务处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下达的申报指标进行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布局和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投入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联合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并同步做好竞争性项目答辩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套,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邮件至chanyeronghe@163.com),超期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3月5日

文章来源:小镇学习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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