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融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情况汇总
乡村振兴
  
2024-08-11 20:23:04
[ 导读 ]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情况汇总~

01

示范园创建背景

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决定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而设立的重要项目。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区特色,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六种类型,有针对性地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示范园的创建,探索和总结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激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02

示范园创建须知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会同其他六部委发布

申报时间:每年10-11月,具体以当年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申报主体:区县或地市人民政府

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方式,分两年安排,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拟创建示范园的申报主体,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已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示范园管理机构。(3)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且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4)示范园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5)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确定的具体创建条件。

申报程序:(1)示范园所隶属的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组织示范园创建牵头单位编制示范园创建方案,并由县级或地市政府审定后,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创建申请。(2)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创建方案进行评审,竞争性选拔,择优确定名单。(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汇总审核后公布创建名单。

03

示范园创建历程

首批颁布:2017年12月30日,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研究,同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48个单位创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19年2月2日,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认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二批颁布:2019年6月19日,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0个单位创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20年9月2日,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认定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三批颁布:2021年3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同意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6个单位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目前已认定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四批颁布:2022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同意昌平区兴寿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9个单位创建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目前正在筹备认定工作。

04

示范园创建认定情况汇总

(一)示范园创建情况

示范园创建从2017年开始,目前已创建四批,第一批创建148个,第二批创建110个,第三批创建116个,第四批创建119个,总共创建493个,各地区具体创建情况见下表。

(二)示范园认定情况

截至目前,示范园创建四批,已认定三批,每批认定100个,总共300个,各地区具体认定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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