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7玉米、大豆补贴详细规则出台!这四点你必须了解,不然领不到补贴!
种植
   叶明春
2017-05-15 13:42:43
[ 导读 ]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财建〔2016〕86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7〕118号)要求,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关于补贴标准,方案中提出:根据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经省统计局、农委核实确认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二、一定要先申报!!!(重要)


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玉米、大豆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在面积核实上,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省农垦总局组织统计、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工作,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


三、补贴发放途径与方法


在补贴发放上,各市(地)、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在接到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其财政(财务)部门根据同级统计、农业部门函告的补贴对象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及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四、什么样的土地不能领到补贴(重要)


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


一定要让更多的农民兄弟知道!(来源:三农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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