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连续10年支持农业企业上市(附14个政策文件)
农产品
   于晓
2019-07-15 10:27:14
[ 导读 ] 国家支持农业企业上市。

作者:于晓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ID:nyguancha)

中国农业是个政策性很强的企业,其中受政策、资本影响力最大。

刚刚!国务院于6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等。

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信息就是“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然而,从2010年开始至今,关于国家层面支持企业企业上市,国家和地方颁布了20多个相关的相关文件支持或推动中国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农业企业上市再次成为行业话题!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屈冬玉曾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的关键驱动力量。国家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及融资。

其实,国家持续支持农业企业上市,有2个关节点:1)乡村振兴;2)十九大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局长田建华表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发展就缺乏后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迫切需要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金融政策支持。

然而,在这10年中,能上市的农业企业却是屈指可数,企业上市之路也是痛并快乐着。当然遭遇困难种种,与我国农业融资环境和土地政策都有极大的关联。

10年内,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了近10多个相关的“支持上市政策和意见”,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细数一下:

(以下是国家层面和政府层面支持涉农企业上市政策和事件)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企业上市融资

2011年8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6号公告发布《农机工业发展政策》,《政策》所指农机主要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植物保护机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等。

期中,《政策》明确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资。对企业兼并、收购、重组予以政策支持。

但从当前看,目前在我国农机领域,中国一拖、新研股份、吉峰农机、星光农机等极少数几家制造与流通企业进入上市公司之列,然而缺乏创新 我国的农机企业上市艰难,即使是已经上市,但依然满身是病。

比如,吉峰农机、星光农机 不断地遭遇亏损和退市等负面新闻不断。

201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下文称《意见》)。这个文件,是国务院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专门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对于促进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其中,《意见》指出,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并支持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同时,该意见还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其中典型事件,2013年国内农业企业并购案例中规模最大的为蒙牛乳业以31.75亿港元(4.09亿美元)收购现代牧业26.92%股权。另一家规模较大的案例是创科实业以12.69亿元(2.01亿美元)收购华资实业45.67%股权。

2012年:农业部支持符合条件农垦种业公司上市

2012年3月27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陈晓华称,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证监会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对于农垦种业企业上市,符合条件的都给予支持,并将充分利用农垦的优势,扶持农垦企业的种业公司做大做强,使种业能够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另据,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3月31日,在证监会13个行业分类中,农、林、牧、渔类即农业类A股上市公司共46家,占A股总数1.86%,行业排名倒数第三名;市值1,973.53亿元,占A股总市值0.71%,行业排名倒数第一名。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支持符合条件农业企业上市

2014年的“一号文件”在“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方面,“一号文件”指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督促上市农业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发适合‘三农’的个性化产品。”

2014年:证监会适当放宽农业企业上市财务准入标准

证监会大力提升对“三农”的服务能力,近年来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IPO,融资额为100亿元,创业板推出以来,有13家农业企业上市,还有21家农业企业在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另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证监会还专门成立期货市场支持“三农”工作小组,上市19个农业期货品种。下一步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做优做强,引导鼓励中介机构为农业企业上市服务,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标准,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2015年:证监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涉农企业上市及并购

2015年11月,在第四届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论坛上,证监会相关领导就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服务现代农业,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方式融资和做大做强。

在此阶段,国家还大力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价格保险等重点领域创新,助力农民增收。

2016年: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该《意见》指出,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意见》还提到,要优化结构布局,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主食加工业发展等。推进多种业态发展,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推进加工园区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2017年:国务院发文支持粮食企业上市融资

2017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提出,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

。目前,全球粮食乃至农业行业已经显示出巨头强强联手、并购整合的格局。业界认为,如果我国要跻身全球大粮商之列,必须也要通过横向合并、纵向产业链一体化等方式整合行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中国大型粮食乃至农业集团。

2017年: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2017年1月,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该《意见》加强财政支持,强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改善投资贸易条件,支持社会资本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

2018年:国务院积极支持杨凌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2018年11月,11月5日讯,国务院批复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三农”领域试验试点,探索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创新,组建面向旱区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研究推广服务机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大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片区的支持力度,围绕建设“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2019年:江苏省出台农业龙头企业主板上市奖300万

2019年1月,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江苏将在资金奖补、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普惠金融、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上市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更快参与乡村振兴。

具体来看,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上,对总部注册地在江苏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由江苏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40万元奖励,在江苏股权中心挂牌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普惠金融补助。

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15部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上市

2019年1月2日,农业农村部等15部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上市。

该措施提出,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鼓励一批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加工企业突出主业,适度延伸产业链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一批领军企业和平台型企业。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申请上市、新三板等挂牌融资。

2019年: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2019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不可否认,企业想做大上市融资是最有前途的一条途径。

业内人士也指出:农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将促使农业类公司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上市后也有再融资的机会,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来源,政策导向更加凸显了农业的重要性。

然而,国家在政策上给予的支持和舆论导向,可是我们农业上市之路一直“雷声大,雨点小”、“甚至还闹成资本界的笑话”。

根据同花顺数据,在A股和新三板中的上市农业企业更是凤毛菱角。以河南为例,河南A股78家上市公司中,仅有4家为农业龙头企业,占比仅为5%,在504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占比更低。据统计,在380家河南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目前仅有23家企业所属为农业相关领域,占比不到10%。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显示:2017年农业行业营收排名前十企业依次为新希望、温氏股份、海大集团、通威股份、正邦科技、中粮糖业、大北农、辉隆股份、唐人神以及禾丰牧业。其中,2017年农业A股上市企业50强中,营收超百亿的企业有14家,60%以上的上市企业应收未过百亿。

因此,上市对于农业企业来说“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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