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更畅通
农产品
   兰溪
2019-10-09 09:30:37
[ 导读 ] 交通运输部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优化。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优化,力求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

那么,具体有哪些实际上的变化呢?

一起来看看吧~

01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认定的变化

新规定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 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02

超限超载车辆的变化

1.新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运输进一步限制,取消了旧规定“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要求。

2.新规定明确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必须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取消了旧规定“与《目录》范围外的其它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的要求。

03

通行方式的变化


1.新规定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2.新规定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

3.新规定明确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4.新规定明确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5.新规定明确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04

高速入口规定的变化

新规定车辆使用ETC专用通道入口进入高速,较旧规定入口领取通行卡大大缩短了等候时间。

出口:新规定车辆使用ETC专用通道出口,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旧规定车辆只能通过指定的“绿色通道”出口,在其他通道出口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目前,货车尚未能安装ETC车载装置,无法通过ETC专用通道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建设公司所属各高速公路,仍需行驶悬挂“绿色通道”标志的专用通道。另外,受出口广场狭小,不具备设置专门查验区域的条件限制,货车启用ETC通行以后,建设公司所属各高速公路大部分收费站也将继续利用“绿色通道”专用通道实施查验。

05

服务制度的变化

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可通过网络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

目前预约体系正在逐步建立,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建设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可依法享受减免政策。

06

新增诚信体系

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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