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返乡创业企业
创业
  
2021-04-27 20:29:56
[ 导读 ] 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3月29日,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破解制约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强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平台支撑,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4部门印发《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发挥社会资本补充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返乡入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对返乡入乡创业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根据《意见》,相关部门将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加快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等主要任务,部署了包括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发挥社会资本补充作用、构建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提供土地、培训等配套支持在内的政策措施。

《意见》表示,以省、市为单位整合返乡入乡创业园项目,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进行融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服务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生产设施等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合理确定贷款成本,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与园区内产业链龙头企业合作,为上下游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园企业、工商户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市场化征信机构优势,运用大数据手段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信用数据,对返乡入乡创业园企业、工商户进行分级分类信用评价,形成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工商户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用贷款支持。

与此同时,《意见》中还提到,要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返乡入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对返乡入乡创业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园区内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生产服务类企业参与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有效途径。

《意见》最后在组织保障上提出要求,各地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各地应积极探索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新模式,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取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实施改造建设重点工程,并总结一批创业园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予以定期发布。

图片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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