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园】202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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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8:05:12
[ 导读 ] 202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南~

国家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指经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或建设的,以生产、加工、科技为一体,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产业园区,是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2016年12月31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正式提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概念,并确立了我国将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目标。

结合往年通知要求,现对202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情况进行分析。

01

申报时间

通知下发日:预计2024年3月上旬

申报截止日:预计通知下发后2周左右

02

资金奖补

政策性奖补7000万元,竞争性奖补1亿元;(批准创建下发30%,通过中期评估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

要求省内各级财政整合配套不低于3亿,撬动社会资本15亿。还可申请长达25年的国家贷款,利息1.5%。基础设施、生产线、厂房建设等都可贷款。

03

创建要素

主导产业:1-2个,明确到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具体品种类别

申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

实施主体:5-6个企业/合作社

实施范围:100平方公里左右,2个及以上乡镇为宜

投资总额:>15亿元

04

申报材料

创建阶段:总体发展规划(五年)、编制创建实施方案(两年)

实施阶段:资金使用方案(两年)

05

创建程序

  1. 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

  2. 市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推荐

  3. 省级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审核推荐

  4. 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组织评审、答辩、实地核查、公示创建名单

  5.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6. 项目实施

  7. 创建中期评审

  8. 验收认定

06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

主导产业为本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本省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原则上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主导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已经形成,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并经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批准同意,明确了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一二三产业板块已经形成,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专项规划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

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

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 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

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

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

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政府引导有力,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07

认定标准

  • 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

  •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

  • 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 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 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当地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08

创建要点

1.与主管部门做好衔接,尽早获取创建信息。

2.提前做好顶层谋划、亮点策划、合理规划、周密计划。

3.遴选1-2主导产业,2个主导产业具有关联性,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要超过60%,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例要达到3:1以上。

4.科学设计建设内容,合规使用奖补资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

5.组建懂政策、懂项目、会实施的专业团队,高质量编制《总体规划》《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按照评估标准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验收通过。

09

创建注意事项

1.“机器人戴草帽”的不列入。园区只有加工,或者加工企业与农民只是简单的原料买卖关系。

2.一家独大、一家独办的不列入。园区由一家企业独办,或者其他企业为单个企业配套,未形成企业集群效应。

3.只有生产、没有加工的不列入。园区只有规模化种养基地,加工、品牌营销不足,尚未实现全产业链开发。

4.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的不列入。地方政府对产业园建设不重视,未制定扶持产业园发展的政策。

5.高度重视、规范实施。严格按照创建流程和验收标准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验收认定。

10

评估与认定

1.评估内容

组织管理、产业融合发展、科技支撑、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政策支持、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2.评估程序

(1)产业园自评。编写评估报告,填写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表。

(2)省级审核。产业园评估报告经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3)部级评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以书面审查的方式,评估产业园创建绩效,通报评估结果。

3.认定程序

(1)产业园开展绩效自评,编写8000字左右自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认定申请;

(3)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认定。组织开展视频汇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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