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农村投融资典型做法(二)
乡村振兴
  
2021-01-29 07:03:37
[ 导读 ] 全国农业农村投融资典型做法。

0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创新“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积极破解农业农村融资难题

2018年以来,针对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黑龙江省在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支持下,联合哈工大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建成“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出“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服务农业经营主体达15.4万个,其中2020年发放贷款156亿元,有效满足了疫情防控期间农户信贷需求。

一、推动模式创新,着力打通金融支农新渠道

依托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一是共享数据。2017年,在省领导的强力支持下,原省农业厅在全国率先成立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实现了农业行政管理数据脱敏脱密后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发农业金融服务平台作为统一数据接口,支持建设银行等共享有关农业数据,创新信贷产品。二是线上抵押。抓住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契机,开发全省土地流转抵押系统,实现鉴权、授信、抵押、放款等全流程线上操作。三是在线申请。农民通过手机APP申领贷款,可“随借随还”“按日计息”,贷款周期大幅缩短,农民贷款成本大幅降低。四是精准授信。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申请,通过农业金融服务平台,调用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农业数据,多维度为农业主体画像,在线精准授信放款。

二、推动产品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补短板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领域和农业全产业链多个环节,创新推出18款农业大数据金融产品,促进金融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是针对不同客群开发产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出地押云贷、农信云贷,面向农民推出地押快贷和信用快贷,提高信贷的针对性。二是针对农村急需创新产品。首创推出“农机过桥贷”“蔬菜大棚信用贷”等产品,使农户在政策资金还没到位的空档期也能得到信贷支持。三是针对农村经营拓展产品。围绕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推出“粮易融”,围绕农资经销批发采购推出“农采云贷”,逐步推进大数据金融服务对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链条的两个全覆盖。建设银行开发的“地押云贷”和“农信云贷”,通过“建行惠懂你”APP线上申请,不到两年发放土地经营权贷款168亿元。

三、推动服务创新,着力确保农民群众得实惠

坚持从方便农民、惠及农民出发,让通过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贷款的农民,实现“四省”。一是省事。农民信用等级一经评定,即可获得融资资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最高可贷300万元。二是省时。通过APP线上实时便捷操作,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最快三分钟资金到账,将手机变成了农民的“新农具”。三是省钱。2019年年利率平均4.5%,2020年疫情期间,再优惠到4.17%,农民节约利息支出约6亿元。四是省心。过去,农民贷款要找关系、托门路;现在,农户线上自助办理贷款,避免了人为干预,让农户“办事不求人”“借钱有尊严”。

四、推动机制创新,着力强化金融服务优环境

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支农创新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出专门批示,省直各部门摆上重要日程。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银行、大学、企业多方联动,近几年来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保障了金融支农创新的需要。二是建立运营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抓总,大数据中心负责数据集中和储存管理,农投集团、哈工大组建服务公司负责具体运营,金融机构出资支持平台硬件建设,保证了平台的顺畅有序运行。三是建立推介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各金融机构,赴各县召开了1000多次现场会,2020年疫情期间开通线上视频培训,培训覆盖10多万农民,让更多农民了解使用平台服务。四是建立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全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和贷款情况,市县排序,全省通报,督促引导各地应用“农业大数据+金融”模式。

02

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大幅提升农田建设质量

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重要指示,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的基础上,用市场手段创新融资方式,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难题,以实际行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78.39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580万亩,按时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建设任务且取得显著成效,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主要做法是:

一、勇于担当,推动专项债政策落地

2017年以来,江西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格,由省政府一把手亲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协调资金筹措事宜。2019年,为适应国家政策变化,江西借鉴已发行的土储债、棚改债等经验,组建以省政府牵头,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深入挖掘高标准农田收益能力,积极探索“以田养田”的模式,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达亩均3000元。2019年7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只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募集资金29.41亿元;2020年1月,又发行专项债募集资金48.98亿元。目前,已全面启动新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筹备工作。

二、强化引导,确保专项债良性运转

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质量产能提升收益,是偿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的主要来源。在项目设计时,江西按照“控占量、挖存量、扩增量”的建设思路,尽可能减少线状地物的占地面积,最大限度提高项目新增耕地率。同时,要求严禁在生态红线内产生新增耕地。在项目施工时,严格实行先表土剥离再回填程序,保持耕作层肥力;土地平整后,每亩可安排不超过100元的土壤改良资金,对农田进行培肥,促进地力提升。同时,江西出台了《跨设区市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优先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债券偿还等。据统计,全省2020年建成的29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4.91万亩,新增耕地率达1.62%,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了0.01个等级,预计新增耕地、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可达71.7亿元,足以覆盖本年度发行的专项债本息。

三、建好项目,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益

近年来,江西按照“进度要快、质量要高、效益要好、监管要严”的要求,坚持“建、管、用”一体,严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关,建立了省级“定期调度、对接督导、挂点督查”三项督导机制,完善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建设规范》等系列管理制度,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创新高标准农田“田保姆”模式,明确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列入省对市县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内容,采取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省级抽查三级考核的办法,全面客观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并每年筹措资金2.37亿元,对排名前20位的县(区)进行资金奖励。

四、加强管理,保障专项债使用安全结合政府债券发行管理要求,确定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县(区)政府为举债主体,负责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按时还本付息。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债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省重点审计项目,省审计厅每年随机抽取11个项目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厉查处套取、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制定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纪律“十严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划“红线”、亮“底线”,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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