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黑板|家庭农场如何融资找钱:补贴、贷款、商业资本
农场
  
2017-12-26 09:12:25
[ 导读 ] 这几年,国家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家庭农场、合作社成为返乡创业的首选。今天,农业君(公众号:nyguancha)给大家分享一下家庭农场的申办和融资的干货知识。

这几年,国家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家庭农场、合作社成为返乡创业的首选。

今天,农业君(公众号:nyguancha)给大家分享一下家庭农场的申办和融资的干货知识。

一、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但是需要适度。一般中小型的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为80亩、45亩、10亩三种规模。由于我国各地区资源禀赋、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等不同,家庭农场规模也有较大差异。

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从事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为100亩以上;从事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为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地经营规模为50亩以上;从事种养相结合的,其土地经营规模应当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同时,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有一定的要求,一定要集中稳定。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流转土地的承包期至少在5年以上,土地亩数之和不得少于50亩;从事养殖经营或者养殖和生产结合的农产,土地面积之和不得不少于10亩,或者相关产业投入在50万元以上。

二、注册登记要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人农业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页或者其他农业户口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经营土地、林地的证明。

4.选择经济组织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

去家庭农场其经营场所或住所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登记。

三、注册家庭农场时需要验资吗

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挑选注册类型一定要注意,如果注册个体工商户,则对注册资本没有门槛要求,不需要验资,但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就是说,一旦发生经营危机,家庭财产有可能抵偿债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要验资,以注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家庭财产不受牵连。

四、注册有哪些步骤

具体来说,家庭农场申请注册一共需要五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以下材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初审。(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第三步:复审。(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第四步:认定。(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第五步:备案。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五、四大运作模式

关于家庭农场的定位及模式?如果定位和模式选对了,就会规避投资风险和获得良好收益;否则就得不偿失。

确定怎样的定位和模式,需要考量土地所在地域的土壤及气候条件、空间位置、劳动力成本、农业技术及配套条件、投资者意愿、政府补贴及保障政策等因素。

针对不同投资者而言,要在充分考量上述因素的前提下,再确定选择以下哪种模式:

1、以农粮作物为主的现代规模化种植业家庭农场;

2、多种内容和形式各有侧重的郊区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

3、以养殖业为主的家庭农场;

4、以水产业为主的家庭农场。

六、如何融资找钱

1.农场主加强与政府、金融机构三方协作

积极争取政府给予那些向农场主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补助,争取农村信用社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争取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家庭农场建设,加大对农场的基础设施投入。积极了解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争取银行、信用社放宽对农场主的贷款限制,降低贷款利率,实行差异性贷款模式,对不同经营规模的农场主给予不同程度的贷款限额。也有一些地区,“优惠贷款”、“专项资金”、“贴息贷款”的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主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力争获取这些政策性的资金扶持项目,减轻农场的融资压力。

2.尝试新的融资担保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37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耕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作为一般的家庭农场主, 他向银行贷款融资所能作为抵押的一般都是自有的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严重地制约了家庭农场主的融资贷款,不少地区开始允许农场主用住房、农产品的收益权作为抵押品。

对为了破除现行法律制度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上的制约作用进行了估计,国家层面可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担保法》等进行论证、修改,推动农村产权改革,取消或者适当放宽对农村承包经营用地、宅基地的抵押限制,提高农村产权的流动性,建立农村产权市场,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效用的最大化。在相关法律规定修改前,可以参考一些地区通过国务院批准试点的方式, 探索破解农村产权抵押难题,以降低市场参与主体特别是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

例如,温州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实施办法》,使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有章可循。随后,温州又出台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2类农村产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山林股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装备所有权(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活体畜禽所有权;农产品期权;知识产权;农业类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3.联保贷款

农场主之间可以互相合作,实行联保贷款;农场主之间加强交流,家庭农场经营好的农场主可以为正遇到融资困境的农场主提供实践性经验。

4、找商业资本

商业资本对家庭农场的规模、产业化、盈利能力有着特别要求。因此,想要走商业资本之路,必须要积极探讨出可盈利的商业模式,并且可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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